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719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徐汇区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7815

 


徐汇区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

四长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市建立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方案》等相关文件的应急工作总体要求,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大客流疏散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轨道交通和地面交通安全、有序和有效的衔接,现结合本市轨道交通“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方案,制订本区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系要求,依据本市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的工作职责,建立本区“四长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区级层面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程序,建立区级层面统一、规范、分级、高效的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发挥轨道交通车站所在区域属地政府的支援保障作用,强化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深化轨道交通车站内外在大客流应急疏散中的有序联动,合力提升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有效联动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引发的大客流,通过多种途径快速疏散聚集人群,有力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引发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次生、衍生事件。

(二)各司其职,协同应对。建立“综合协调、各司其责、条块结合、车站为主”的轨道交通车站应急管理体制和联动机制。一旦轨道交通车站需要组织大客流疏散,各相关单位应当立即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主动“跨前一步”,积极调动各自应急力量开展联动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协同应对效能。

(三)信息共享,紧密联动。“四长”之间要建立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依托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大客流应急疏散时的响应速度,形成“快速反应、有序协调、高效运转”的应急联动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定期会商。依托“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协调突发事件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确定车站内外大客流疏散应对措施,设置相关疏散引导标志标牌,协同组织车站周边综合执法和治安管理,开展地铁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轨道交通地铁站长承担“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动处置。发生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需要组织大客流疏散的,轨道交通车站内由地铁站长会同轨交公安警长组织车站工作人员、轨交公安干警等引导乘客从站内有序撤离,并及时报请市交通委启动公交保障等措施。同时,地铁站长、轨交公安警长分别联系属地街镇长和派出所所长启动“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并各自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车站外由属地派出所所长负责指挥警员按预案要求迅速到达指定位置维持现场秩序;属地街镇长按照预案,组织社区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协助属地警方维持秩序,加强现场人员疏导和指引。车站内外应急联动对接工作由车站轨交公安警长承担。(详见附件1

(三)落实保障。轨道交通车站、轨交公安、属地派出所和属地街镇要根据大客流安全疏散需要及各自具体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力量,配备相关应急设施、应急装备、通讯设备和应急物资,为应对突发事件启动“四长联动”工作做好必要的保障。

四、工作职责

(一)区级层面

区府办负责督促辖区内属地街镇做好“四长联动”工作对接,落实轨道交通车站“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的属地职责,并协助做好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和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区应急办负责轨道交通车站“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工作开展的协调和指导。区建设交通委负责联系协调市交通委,配合市运管部门调配运力、组织站点外人员应急疏散等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相关属地派出所积极做好轨道交通车站外秩序维护、开辟“绿色通道”、编制联动应急处置预案。

(二)轨道交通地铁站长

1.做好“四长联动”机制建立的牵头工作,主动与轨交公安、属地派出所、属地街镇进行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开展“四长联动”工作例会,沟通协调相关工作情况,共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联动水平、提高应急处置配合默契度。

2.做好日常沟通联系,建立“四长联动”机制联系人通讯录,填写“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机构备案表,设立微信、QQ群等信息沟通平台,强化应急响应效率。

3.根据车站实际情况,牵头修订车站“四长联动”工作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演练,重点检验联络方式、应急力量位置、物资装备配置、导向标识设置等情况,确保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处置人员职责明晰。对于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进行调整。

4.牵头组织轨交公安、属地派出所以及属地街镇,对车站周边秩序开展联合整治,积极保障车站出入口周边的环境与秩序,为突发事件下应急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5.突发事件情况下,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四长联动”机制,将现场情况通知轨交警长、属地街镇长,牵头组织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岗位部署以及信息传递。

(三)轨道交通公安警长

1.积极参与“四长联动”机制建立工作,与轨交车站保持沟通联系,定期参加“四长联动”工作例会,沟通协调相关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四长联动”演练,提高四方配合默契度。

2.配合车站、属地派出所以及属地街镇,对车站周边秩序开展联合整治,积极保障车站出入口周边的环境与秩序,为突发事件下应急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3.突发事件情况下,根据预案调配好增援警力,配合车站站长将站内乘客疏散至地面,并与地面属地派出所做好工作衔接。

(四)属地街镇长

1.配合轨交车站,积极参与“四长联动”机制建立工作,与轨交车站保持沟通联系,并同步落实本街镇“四长联动”机制工作,定期参加“四长联动”工作例会,沟通协调相关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四长联动”演练,提高配合默契度。

2.充分运用地区的组织资源、人力资源、设施资源,维护轨交车站出入口的环境秩序,与轨交车站开展车站周边秩序联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突发事件中应急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3.突发事件情况下,根据预案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增援车站,做好地面聚集人群的疏散工作。同时,做好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工作。

(五)属地派出所所长

1.积极配合轨道交通车站落实“四长联动”机制,与轨交车站保持沟通联系,定期参加“四长联动”工作例会,沟通协调相关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四长联动”演练,提高四方配合默契度。

2.配合车站、轨交公安以及属地街镇,对车站周边秩序开展联合整治,积极保障车站出入口周边的环境与秩序,为突发事件下应急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3.突发事件情况下,根据“四长联动”预案调配警力,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站外地面秩序,疏散人群、开辟绿色通道、疏导交通,确保人员与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签订协议

申通集团下属各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分别与属地各街镇以及派出所签订《轨交车站、轨交公安、属地街道(镇)政府、地区派出所“四长联动”协议书》,明确四方工作职责以及联系人等,后续根据协议书所明确的内容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完成节点:20174月)

(二)填报备案表

针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需要疏散大客流情况,各轨道交通车站、轨交公安、属地派出所和属地街镇要建立联合工作小组,填写“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机构备案表,制作联系人通讯录,做到“一站点一备案表”,由各轨道交通车站汇总后上报市应急办、市交通委和市公安局,并报备区府办和区应急办。(完成节点:20176月)

(三)制定预案

由轨道交通车站、轨交公安、属地派出所和属地街镇根据工作职责和应对流程,编制本单位大客流应急疏散的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联络方式、力量编成、人员位置、处置措施等,并做好预案的相互衔接。由申通集团负责把各单位的预案合成轨道交通车站“四长联动”工作方案,做到“一站点一预案”,按规定要求上报市应急办、市交通委和市公安局,并报备区府办和区应急办。(完成节点:20178月)

(四)组织演练

在本区已开通的轨道交通车站全面推广建成“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并由区府办、区应急办牵头在区级层面开展应对大客流疏散的拉动演练,重点检验联络方式、应急力量位置、物资装备配置、导向标识设置等情况,确保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处置人员职责明细。(完成节点:20179月)

各轨道交通站点由车站方牵头,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拉动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改进。

(五)进行检查

对本区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运行和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全方位检查。对轨道交通地铁站长、轨道交通公安警长、属地街镇长、属地派出所所长的各项牵头、配合工作完成情况,对应职责进行测评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各街镇“四长联动”应急处置预案、通讯名单、典型案例、演练照片等文档资料开展随机抽查。

(六)开展培训

定期组织全区层面轨道交通车站、轨交公安、属地街镇、属地派出所以及区属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结合“四长联动”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保“四长联动”机制有效运转。同时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采取不提前预告方式进行拉练,检验各站点相关机制落实情况。

 

附件:1.徐汇区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联动”应急处置

机制工作流程图

          2.徐汇区各街道、镇轨道交通站点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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