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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Y0024361740201800038
  •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徐府办发〔2018〕6号
  • 名    称:关于印发《2018年徐汇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徐汇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徐府办发〔2018〕6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徐汇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2018年本区将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导和倒逼作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根据《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本区2018年需完成的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编制了《2018年徐汇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请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10月底前报送任务推进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主要考核事项,列入2018年度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评估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徐汇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2018年徐汇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打响四大品牌强化公开
  1.推进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政策公开。
  定期向社会通报本区经济社会运行重要统计数据,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统计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同步开展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
区发展改革委
区建设交通委
持续实施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关政策、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开力度,做好促进“四新”经济发展政策和配套监管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更新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举措。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区科委
持续实施
  2.推进涉企政务服务改革举措公开。
  滚动发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清理情况和取消调整事项名单目录,及时展示简政放权改革成效。
区府办
区审改办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实行“三个一批”改革,主动向社会公布当场办结、提前服务目录,根据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当年落地项目目录。
区审改办
持续实施
  做好各部门有关政策和服务信息归集,发布本区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
区商务委
区科委
持续实施
  不断深化涉企事项网上办理能级,分批次发布企业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其他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公布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提升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和易读性。
区审改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街镇
持续实施
全面建成“淘宝式”网上服务门户,逐步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全覆盖,逐步做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逐步达成协同服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打造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3.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
  强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持续实施
  4.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集中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同步做好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的解读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企业和市民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持续实施
  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区发展改革委
各相关部门
持续实施
  5.推进上海四大品牌建设相关信息公开。
  围绕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方向,推进市区两级政策对接和联动,加大配套制度措施的公开、解读力度。加大质量违法行为公布力度,及时公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急管理等信息,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区科委
区文化局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二、围绕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强化公开
  1.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重大举措和配套制度的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
区教育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区教育局
上半年
  强化互动机制,在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改革领域,逐步推行决策预公开机制,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吹风。
区教育局
持续实施
  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及时公开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具体举措,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区卫生计生委
持续实施
  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区卫生计生委
持续实施
  进一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行风案件讲评制度,强化警示教育。
区卫生计生委
持续实施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依法公开污染许可相关信息,发布2018年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
区环境保护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中后期信息公开。
区环境保护局
持续实施
  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透明,动态更新河长湖长名单、监督电话。重点公开确保消除劣V类水体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一河一策”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信息公开。
区建设交通委
持续实施
  多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强制分类制度的解读宣传,做好垃圾分类示范街镇、达标小区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布局情况的公开公示,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区绿化市容局
持续实施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
  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实施食品药品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黑名单”公示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度。
区安全监管局
持续实施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客观公布调查进展、应对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
区安全监管局
持续实施
  4.推进房地产调控和管理信息公开。
  结合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实现住房租赁信息公开发布,按规定实施商品房预销售等信息的公开发布,定期公布土地供应及交易信息,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规划土地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统筹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可供应房源信息、准入标准和分配、供应结果及供后管理的信息公示。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持续实施
  及时发布旧区改造年度计划和所涉范围,推进改造过程阳光透明。
区建设交通委
上半年
  5.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等信息推广推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实施
  扩大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和开放信息的传播范围,发布失智照护床位设置办法及政策扶持文件。
区民政局
持续实施
  及时公布最低生活保障、各类专项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人员基础养老金、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等标准调整情况,做好有关救助政策、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工作。
区民政局
持续实施
  依法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基本信息。
区民政局
持续实施
  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相关信息。
区民政局
持续实施
  推进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阳光透明,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益金项目名称、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
区民政局
持续实施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6.推动市民群众办事信息公开。
  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可办理程度。
区审改办
区府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做好社区事务网上预约功能的推介和已实现全市通办事项的公示工作,用足用好有关服务功能。
区民政局
持续实施
三、围绕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强化公开
  1.推进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预算公开标准化、目录化管理。
区财政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扩大纳入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覆盖范围,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积极推进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增加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数量,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财政局
持续实施
  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区审计局
持续实施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范围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
区建设交通委
区规划土地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督促和引导项目法人单位公开其他项目信息。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范围包括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碳排放权交易、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覆盖领域范围实行动态拓展。
区发展改革委
区建设交通委
区国资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土地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依托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做好各领域项目信息的报送归集和集中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各环节信息。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4.推进国资监管及国企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情况,以及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营考核、年度薪酬的总体情况。
区国资委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加大国有企业主业目录、品牌建设信息公开力度。
区国资委
持续实施
  指导和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建立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案,有序推动本企业和所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
区国资委
持续实施
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
  1.规范公文发布。
  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每年对本单位未主动公开的公文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自查整改情况要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布工作,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
区法制办
各相关部门、街镇
持续实施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区法制办
各相关部门、街镇
持续实施
  2.加强政策解读。
  切实执行《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政策解读以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为主。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区新闻办
区门户网站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着力提升解读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区新闻办
区门户网站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3.积极回应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
区新闻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或错误看法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区新闻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发布平台,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区新闻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
  1.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各单位要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促进功能拓展创新。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扎实推进培训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科级及以下干部任职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
区府办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实施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评估,多渠道收集吸收公众对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和公开方式的意见建议,深化评估结果应用。
区府办
持续实施
  严格落实国家要求,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区府办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实施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2.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五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打造政务综合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区府办
区门户网站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更好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
区新闻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区新闻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3.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
  按照本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完成试点任务,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区府办
各试点单位
7月
8月评估
年底考核
  试点范围拓展到田林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全市通办工作推进为基础,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形成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开标准,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简单办”。
区府办
田林街道
7月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7月
  4.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
  推进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于通过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与提交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登记等信息外,一律转为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强化集中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有关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
区府办
区档案局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检查考核
  5.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
  加快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政府数据开放深化拓展。
区府办
区科委
区行政服务中心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加大政务数据统一归集和开放力度,扩大以接口方式开放的数据资源比例,提升政务数据的可用性、易用性。
区科委
区行政服务中心
持续实施
  强化政务大数据与网上政务大厅、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办事平台的融合应用,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区科委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民政局
持续实施
  6.开展政务公开大调研。
  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调研,重点要广泛收集、汇总各条线对专项工作的公开要求,以及其他区政务公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落实公开要求、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年中检查
年底考核
  调研工作要注重汇民智、集民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梳理总结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当前工作与民众期待存在的差距。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要出台具体解决方案,暂不能解决的,要明确说明原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持续实施
  各委办局、街镇年底前报送调研整体情况和工作改进方案。
区府办
各委办局、街镇
10月
   

  
   
   
   
   
   
   
   
   
   
   
   
   
   
   
   
   
   
   
   
   
   
   
   
   
   
   
   
   
   
   
   
   
   
   
   
   
   
   
   
   
   
   
   
   
   
   
   
   
   
   
   
    抄送: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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