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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Y0024364570201600195
- 主题分类:旧改征收\房屋征收决定
- 发布机构: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文 号:徐府房征〔2016〕7号
- 名 称:小闸镇河西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小闸镇河西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时间:2016-10-19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徐府房征[2016]7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北至小闸镇路、东至蒲汇塘、西至钦州路。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1、《小闸镇河西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小闸镇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涉及门牌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9日
小闸镇河西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
小闸镇河西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