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物业公司管理责任清单,梳理居民反映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细化服务内容,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对环境维护、停车管理、治安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明确考核标准,加强考核评价,定期与物业经理沟通反馈督查考核情况,督促改进。三是发动“三驾马车”协同联动作用,根据定期考核结果,居委会、业委会督促物业限期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提高居民满意度。
(区府办消息)